警探约翰•麦卡伦(布鲁斯•威利斯 饰)从纽约来到洛杉矶,见他分别已有半年之久的妻子霍莉(邦尼•彼地丽娅 饰)。他被邀请参加在一栋大厦的30层举行的圣诞晚会。然而一群匪徒却打起了大厦金库中存有的六亿多元公债券的主意。他们封锁了大楼,将参加晚会的人扣作人质。麦卡伦侥幸逃脱,只身与匪徒们展开了激烈的斗争
一直揪着心看到最后,两个人发现了那么大一块金子,我就知道肯定会有想独吞的,一个人在沙漠里守着那么多天真的太绝望了,最后一箭不知道是谁射的
连姆尼森饰演这个角色很成功,为什么呢?因为现在你看到他的样子就感觉他就要老年痴呆了,简直本色出演
连姆这些年一直在演老当益壮,吃营救的老本,这次终于演了一个英雄迟暮,搞不定事态的真老人,而且还牺牲了。
行行行 勉强能给个四星了 老大叔居然不算是绝对主角了 我说咋卡司不算弱呢
看完才发现是马丁·坎贝尔作品,动作片大咖一直在线。老尼森的硬汉本色终于有了些新意。痴呆症健忘不如杀的干脆,死的随性!只可惜了贝鲁奇那杯红酒。
虽然谍战感很浓,最后的转折也是很厉害,但其他方面真的一言难尽。
“这里越来越像阿富汗了。”
扎克埃夫隆演技很牛啊,完全没认出来是当年歌舞青春的男主
烂番茄86分,贫穷和贪婪,哪个才更可怕? 人性在两者之间不断被审视被扭曲。我害怕贫穷但并不一味贪婪,懂得适时取舍,抑或才能全身而退。无人区的沙漠公路片带给我生理上的刺激大于剧情本身,演技在线,推荐。
没有什么比英雄末路美人迟暮更令人感伤的了~
期待太高,结尾拍的乱七八糟,心疼我连姆叔。
期待太高,结尾拍的乱七八糟,心疼我连姆叔。
《记忆》英雄迟暮,他只是老了,正义却没有老去
开始双线剧本,不过内容还是比较容易猜到,整体比较平淡,像是十来年前的东西。
连姆尼森真的老了。不过,身手依旧不错。拳拳到肉。看得我肉痛。剧情还不错。跑步机那一段太痛了。
连姆森尼从老硬汉变成老残汉了,动作影星难避免衰老明显的事实。不是很明白本片连姆死掉有什么意义
何为螳螂捕蝉,黄雀在后,最后一箭收尾得很干脆。男主智商捉急,非要认准由自己来死守金岩,而且就在跟前看着不挪窝。没读过中华典故大全吃大亏,妥妥的此地无银三百两。既然之前埋藏了那么久都没人发现,为何就不能两人一起去找挖掘机。男主找到飞机残骸围搭了个遮阳棚,可在沙尘暴面前被摧枯拉朽。途径此处跋涉者,见他根本不会撒谎,称自己收的是破烂,还继续苦等朋友来捎他。当跋涉者窥破他的内心,男主怒抄起铁锹拍死了跋涉者。本以为是脱水,男主出现了幻象,可找上门的另一位跋涉者就是沙漠姐妹花其中的妹妹。被外出寻援的老道,放了鸽子的男主,成为了殉财者,被豺狗叼食而死。导演展现出蛮荒条件下的生存法则和人的贪婪,可故事发展缺少张力和分支,全在预想之内。好在演员的表演足够使人沉浸,化妆效果到位,皮肤的起泡和脱皮极为逼真。
莫妮卡贝鲁奇风华不再,他的那个壮儿子扑在妈妈怀里属实恶心,恋童恋母的asshole,母子俩都有大病。
剧情七零八落的,为了跟片名记忆呼应上在最后硬生生来了一出靠记忆找到关键证据的桥段,我真是醉了。
最后一箭是导演对人性最后的救赎了。男主很单纯善良,开端把食物让给黑人孩子,就提示了男主的性格。再就是太贪了,那一块金难道不够吗?先有命后才能有财,无数次生的机会就这么丧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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