剧情介绍

  法国青年瑞斯(乔纳森•莱斯•梅耶斯 Jonathan Rhys Meyers 饰)在大使馆中工作,同时他还是美国情报部门的见习人员,精明强干的瑞斯对“换车牌”,加窃听器之类的任务自然是驾轻就熟,但是他很快迎来了真正的挑战——配合探员瓦克斯(约翰•特拉沃塔 John Travolta 饰)在巴黎的行动。
  瓦克斯作风强硬,举止粗暴。恍如漫画中走出的美国英雄,甫一下飞机,便咬住了毒品的线索一路大开杀戒,先后与华人、巴基斯坦和黑人帮派连番激战……瑞斯对神奇的瓦克斯目瞪口呆之余,也渐渐跟上了他的节奏。任务接近尾声之时,两人意外发现瑞斯居然也是恐怖分子的目标人物之一,原来恐怖分子们以瑞斯为突破口,试图刺杀赴法访问的美国高官,于是这对临时搭档,迅速整备出发……

评论:

  • 伟沈静 6小时前 :

    对Jon这个人完全不了解 但加菲好多才多艺的感觉 导演竟然是林聚聚

  • 婧弦 3小时前 :

    TV最后合集。体力升级那几集训练水了很多。还是最后的十二鬼月下弦出场团灭好看。

  • 刀半兰 3小时前 :

    靠!终于见到几大柱了!!!结尾看得我全身发麻,赶紧出第二季吧!!!

  • 实鸿彩 5小时前 :

    才华的绽放在死亡之时最渺小,却在之后盛开。

  • 东方映颖 4小时前 :

    被Come to your senses洗脑了

  • 卫昆 0小时前 :

    歌好听,加菲演技好绝,梦想很美好也很残酷,幸而我们见证了一个梦想的成功,同时也为那些曾经奋斗过但没有实现的梦想鼓掌。

  • 卫瑞化 4小时前 :

    比起前一部蜘蛛山的开挂,这一部还是比较实际的

  • 惠冬卉 0小时前 :

    加菲铁定至少拿个奥斯卡最佳男主提名吧,表现真的好棒。林聚聚第一次做导演还挺不错,在舞台和银幕之间掌握了平衡,这真的挺不容易的。

  • 妍晨 9小时前 :

    art can be anywhere, anytime, anyone's life

  • 婧雅 7小时前 :

    Jonathan Larson与《Superbia》。在29岁零9个月时看了这部电影。主创们对艺术的热爱是可以直击灵魂的,热烈而深沉,顺理成章,我的情绪就被牢牢的攥在了tick tick的时针嘀嗒声中。

  • 北古韵 3小时前 :

  • 东门琴轩 8小时前 :

    到底是什么阻碍了我们成为自己?我们可以看到物质压力,被迫在饭店打工,面临窘迫的生活。看到了对比,来自朋友们早早成功的压力。伴侣,爱我还是爱你的事业。孤独,尚未成功前的不被理解和默默无闻。每一道坎,都很容易让人随波逐流,逼人选择一条最稳定的大多数人走过的路。可自由还是稳定的牢笼,问一下鸟就知道了。如果这些考验能过得去,或许最大的敌人依然来自自己,孤独语境下的自我否定和怀疑,以至于被恐惧打败时,Jonathan用行动所展现出来的答案,恐惧or爱,用行动喊出来!!

  • 国以云 4小时前 :

    有些人来这世上就是为留下一些东西的。RENT影响了我十多年,今天看完Jonathan Larson的这部传记音乐片,把RENT又翻出来听了几首歌,Seasons of love一出来眼泪哗哗的流,音乐穿透时空带给人的力量和信念感,直击心脏。感谢这世界上还有艺术家,感谢艺术家留下的这些作品。

  • 弘辰 5小时前 :

    撑过前半小时,后面就很容易看进去了。第一眼看过去就很喜欢主唱小姐姐,觉得眼熟,没想到居然真的是当年歌舞青春的女主,很喜欢她唱歌的样子呢

  • 卫娅娜 9小时前 :

    如果你喜欢broadway音乐剧,或者了解Jonathan Larson本人,或许会喜欢本片。但是作为不看音乐剧的人,这片子最大的问题就是太不像电影,导演太自我陶醉于致敬和缅怀,而没能讲好故事,两个时空(tick tick…boom音乐剧时空,和回忆中创作superbia的时空)观感上撕裂太严重,用来填充歌曲的画面也不够紧凑和好看,甚至歌曲都没能好听到让人记得几首。看完只能让人觉得男主角是another struggling artist in New York,纽约有太多太多这样的人了。PS,加菲演的没问题,歌喉也不错,但是现在吹的那么凶的拿奥斯卡男主肯定是没希望的。

  • 其芸溪 0小时前 :

    可以把餐厅服务员满腹的烦躁化为直抒胸臆的宣泄,可以创作富有前瞻性的音乐剧讽刺未来人的情感麻木,可以在一地鸡毛的现实里永不言弃地追逐梦想,这就叫大艺术家吧。

  • 仍秋柔 0小时前 :

    ticktick是倒计时,也是钟摆,是时间流动,也是生命之歌。啊我真的太喜欢这种很能共鸣的题材了

  • 怡惠 7小时前 :

    这部电影和林聚聚互相成就,很难说林聚聚没有在电影的创作过程中融入自己成名之前的生活经历,幸运的是林聚聚等到了Boom的时刻,而Jonathan Larson则没有,意难平。Andrew Garfield意外唱得不错,而且把那种中二又落魄的文艺青年演得特别可爱,对女朋友那么渣都让人恨不出来。。。

  • 公良?涵涤 0小时前 :

    这么好的音乐应该在大银幕畅响,加菲演得真好!

  • 度夜天 2小时前 :

    把任何困難都盡全力去樂觀,永遠積極的人,觀眾看著總會覺得他在天才和傻屌之間徘徊,黎明前的黑暗果然就是最黑的,咬牙拼了。故事背後的故事,令人心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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