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以为是商业赌博爽片,没想到是一个故事片,节奏缓慢,配乐极好,但是看起来有点昏昏欲睡,叙事拖沓,角色联系不起来,不过这种调调我是喜欢的,有一种LANADELREY应该来唱主题曲的感觉,也许我睡前看会给分更高吧。
《关于一心转行导演的艾伦索金用三部电影把三十余年编剧生涯的reputation败了个精光这件事》
结尾也太伤感了,看泪了。妮可基德曼,真有你的。
索金的里卡多一家比科恩兄弟的凯撒万岁要出色许多。看似在高度还原50年代,电视、麦卡锡主义、女权、好莱坞八卦等等。其实索金在写人物,尤其是女主。
有top hat和swing time海报,又一部离婚,不由想起塔米菲的眼睛
现在好莱坞的片子真的就是躺在舒适区里的固步自封!不管是何种题材,都有一套精准的公式往进套,八九十年代因为网络闭塞可以勉强出点好片,可你放在这个时代还是拿这套公式强行塞是不是有点对世界人民的审美和观点有什么偏见?心塞
从头车轱辘到尾,两个小时除了重复没有一点进展,编剧出身的优势也荡然无存。仿佛想站在女性视角,但是怎么也站不过去。
最后妮可的愣神真的演的很棒。一位女演员,在女性意识逐渐苏醒的年代,没有过分标榜自己的女性身份,甚至在丈夫一次次出轨后都默默忍受,只希望能得到丈夫的一句道歉,但在一次次的谎言中她绝望了,摄影棚给了她一种家的错觉,情景剧也不过是宣泄情绪的娱乐品,家庭早已破碎不堪。于是在最后和丈夫的同台表演中她一次又一次的修改剧本,试图重新找回记忆中的那个他,虽然只有短短几秒,但也足以说明曾经的她多么幸福
一览电视出现之初情景喜剧的制作流程,除此之外不懂,独立强大气场的女性?好莱坞对共产党的清算?20世纪初的好莱坞时代剧?都不是很着调呢,就在索金的絮絮叨叨里给絮飘了。
看睡着两次。大概是最近脑子不够用,电影里 舞台 现实 前史三个时空互切特别费脑子。台词跟机关枪一样密集,事件全靠台词在堆,不给观众留分析人物动机的空间。三个时空互切没有给什么提示,偶尔舞台用一点黑白,但还是乱。开篇是一场明星的危机公关,吊足了胃口,但这事支撑不了全篇,尤其是这么商业的开局后面改拍人物状态,看着有点难受,因为期待值一直在向下。妮可基德曼的确演的很用力,但整体呈现一种人老话多的状态。
首先索金的剧本依然是让人沉迷 大段对白丝毫不会感到无聊 其次作为VEEP+AD双粉 看到托尼海尔+阿莉娅基本就想无原则加两星先 但是剧本结构越复杂 索金导演上的短板就越明显 上一部芝加哥七君子好歹还是线性叙事看着没那么突兀 到了这部就非常明显地感觉到了无镜头语言表达 剪辑稀碎 转场生硬
以喜剧作为事业,妮可的角色本可以具有白兰芝那么丰富的维度,但她被压缩得何其扁平?艾伦索金用牙尖嘴利的“幽默”把她的人格撑爆,让人只觉她吹毛求疵没事找事。
前面摸不清它想表达啥,最后口红印才恍然大悟——哦这种女人都会被出轨,嫖娼犯存在的唯一原因就是有人孜孜不倦地去嫖娼,和女人没有半毛钱关系。什么示弱什么装大度,我可去你的吧
太无聊了吧,叽叽喳喳零碎不堪,看似以天为单位的推进剧情,其实节奏和内容每天都一样。而且我也不喜欢妮可基德曼的表演,比起同类型同样提名了奥斯卡女主角的劳模姐,个人觉得妮可输了。不停的快进,然后怀疑自己后进了,怎么还是一样的情节和场景。全片都是美式娱乐圈上流社会的那种端着劲儿的表达,看的让人觉得乏味又可笑。我现在觉得美国这种大导演其实很多都进入了一个桎梏和瓶颈,已经玩不出什么新花样了。
比塔米菲和古驰家族好,但也真就只能和颁奖季黄区姐妹们比比了。艾伦索金依然热衷于用密密麻麻的台词和复杂的叙述结构来架构一部传记电影,只是综合水准实在是抬不上来,女主露西遇到都多重困境被满满地填塞在这132分钟里,讲得又没啥趣味,视听水准也没有,看着让人头痛。妮可基德曼拿到这样一个复杂角色最终交出了优异的答卷,找到了一些神韵,也很有情感力量,不像杰西卡查斯坦那样刻意地添加小表情小动作与奇怪的口音。只不过她打针打出的蜡像脸,对观感的损害真的难以抹去,让我觉得她做表情都多少有些吃力。
剧作上依然有趣。但总有种索金个人风格中过于重复的东西萦绕在电影中,让影片缺少了些新意。
做为一个只耳闻过《I Love Lucy》的观众,这部传记片更像一个用来打发时间的八卦。
基德曼的脸是怎么了,胖了?肿了?还是特效了?怎么那么不自然,像另外一个人。剧情硬塞一大堆元素,然后全用对白表达出来。比《芝加哥七君子审判》差太多,故事性也不行。60岁的艾伦·索金还是应该找个更好的本子。最近怎么这么多即话唠又催眠的美片。4
3.5 题材从律政来到社会,同样的台词密度就会稍显紧促,再加上过满的主题,让电影更显的节奏失控。我可能第一次欣赏到了基德曼的表演。
非常好,尤其对比同样的关塔那摩题材(所以加一星,应该算7.5),终于涉及酷刑(或者杀人)对人的彻底毁灭,不仅是被折磨者,折磨者察觉到自己的身份和行为后,同样也会被摧毁。酗酒自杀和日复一日的赌博都是同样的行尸走肉,除非他将责任推给不可抗力,但这同样也是个人灵魂的毁灭。要说什么不满的话,和解没有呈现出足够的力量,除非强调黑皮肤的意义。另外,不知为何让我想起《在巴比伦》,但巴比伦美得纯粹,这里被灯光点亮的城市论画面而言太丑了,只要想到这一片紫红灯光就头皮发麻,但又电影意义上的很美,奇怪的感觉。当然眩晕的灯是美的。能找到让这种灯光呈现出美的方式,应该归功于导演和摄影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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