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真实事件改编吗?前半段真的太绝望了,钱德鲁正义之光。
前半个小时嗤之以鼻就这?越到后面越膜拜,整片节奏太好,悬念依次拉开,最后的热血也不觉得假。好片。
“我相信事实。” The Lawyer.
有被印度的近代史震撼到,人权是一条漫长的道路。
有点太神话男主了 但是基于真实故事还是挺有意义的
对于印度底层民众,这部片子在十年、二十年、甚至百年后仍会有影响力。
印度电影单拿出来都属于事倍功半的那种笨电影,时不时让人觉得伪善,但是你不得不佩服有一说一的那股子追求公理正义的愣劲。印度电影的犯罪题材不像好莱坞,抢银行飞车炸街枪战一百年未必有两回,也不像韩国拍那种疑案悬案惨案十几二十年的歇斯底里。印度人拍犯罪片老老实实拍最常见的恶,欺负穷人,祸害妇女,警察打人,官员庇护,种族阶级信仰的歧视。对日常恶的揭露是更有价值的,电影家需要去揭露这种丑陋,而非让观众浸溺于奇观之中。三星电影,因为题材多给一星。
三星半。看片的这天网络上传开了在金奈集中营被关了三个月的中国人故事,感叹一下金奈几十年过去了也还是够黑,比剧组找的泰米尔群演的皮肤还黑。真实案件改编,在改编和拍摄手法上基本遵循了旧有方式,仰拍男主、插入拍广告短片式的人物小传、黑警和对方律师都无脑无智、法院达到了明镜高悬的公正程度、延长和反复对酷刑的拍摄等,把双方的对立关系搞得很抓马,但我相信当时实际的维权之路绝不会是主人公完全占优的开挂模式,为贱民人权奔走绝不是一条通途。反而独立监察的警察老大是本片相对丰富的角色,他既要调查案情真相,又要有反思警察作为的决心,但是有点高开低走,可惜导演没有抓住这个人物的复杂立场表达更多内容,笔墨都给案件和男主了。吐槽一下南北印度片都好喜欢下雨,一下雨就等于和解。男主真·共产主义者,原型的面相特别慈悲。
一开始以为杰伊比姆是人名的可以跟我一起举个手吗哇哈哈哈~这司法体系真是让人窒息啊,上去二话不说直接抽你丫的,抽死了还有整个国家体系为这行为掩盖和辩护,硬没盖住还有国家赔偿负责善后,印度真是各方面都开挂~律师也不容易,一个人对抗整个司法体系,学法律还得搞刑侦,警察都被得罪完了,就很奇怪他们居然还这么君子从不请这律师去喝茶,让我还一度担心这律师会不会被灭口,结果他们居然还留了侄子和弟弟这两个活口真是既坏又蠢~印度是任何题材都能上歌舞的,所以这片也唱了半打歌舞,不惊喜不意外~说是印度版辩护人有点过了,辩护人和出租车司机、华丽的假期、1987应该是一水的片子,那是只属于全斗焕的特殊时代,荣耀归于全斗焕哈哈哈~总体来说还是不错的,就是印度片另一个特点就是片长,很少发现有120分钟之内的印度片,基本150分钟起拍?
印度政府怎么能让这种电影过审?正义得以伸张的核心除了权力外的民权律师,还有权力内的警察处处长:”为了警察部门我什么都可以放到一边,但是我永远不会放弃我的良心,我很抱歉。“
作为一部类型片,有些地方的处理实在太目的话了,几乎是一点美感都没有,好直白。但作为电影,镜头内的美术设计、镜头语言都是看着很舒服的。而接近三个小时的电影,节奏也一直在线,张弛有度。歌舞环节,音乐还是最好的背景,取代舞蹈的是镜头内的自然风光和人物状态,电影的连贯性在这一点上做得很普世化。
这个简介太不走心了吧
电影本身一般,社会意义很强,结尾的一幕让我想起了西行漫记里斯诺跟红小鬼的对话,斯诺叫小红军喂,拿点水,小红军鸟都不鸟洋大人,直到斯诺叫他同志,才给斯诺来了一杯卡布奇诺,斯诺道谢,小红军反而说用不着为这种小事道谢,感触很深。电影里主人公归根结底还是统治阶层的人,否则的话第一步都走不到就被杀了,之所以反派一直给主人公面子,无他,他的种姓很高,本身也是统治阶层的一员,他只是背叛了自己的阶层,而且留洋派之间有一种对本土精英的优越感,所以互相给面子,如果印度的社会改革只能靠留洋精英推动,终究只是茶杯风暴,太可惜了
印度版《辩护人》,真的羡慕印度能拍这样的电影
好看,但影片铺垫有点太长了。事件比较值得称道,但也是不幸中的理想化状态了。这种类型影片的影评真是没眼看,精印都有😅
感觉这个故事,跟某国的操场埋尸案,有点同步啊。。。怎么印度这个时间段突然想着拍摄这样一部电影呢?是不是看了某国的新闻,来故意拍电影映射的啊。。。
还是爽文模式,有效,但看多了也觉得无趣,虽然是真实事件……
其实也很好理解,中国人心中的顶尖高手也是扫地僧、风清扬这类,不得不说,某种程度,他们更像现在的印度人而不是现在的中国人
还有人为不平等在战斗,即使是烂到骨子里的封建制度。
【7.0】豆瓣评分老毛病,题材好=满分。印度电影通病,用大量洗脑神曲配合琐碎剪辑来交代故事进展,严重影响叙事节奏。所有表达都用最直白肤浅的方式呈现。讲的是低种姓人群对抗警察的故事,但表现警察凶恶的方式只是刻意拖长的刑讯场面和受害人的哀嚎。每到展现主角和女配正义光环的时候就是慢镜头+配乐,有点尴尬。辣椒粉的线索挺重要,但先期药店和诊所不在一个方向、谎报打电话的时间的伎俩太愚蠢了,完全显示不到律师的能力,只能看到他的意志和敌人的蹩脚。中间的转折也很突兀,扫盲课老师和农家妇女一样无知吗?明知道受害人不可能打电话为何不在第一次庭审后直接告诉律师?非要刻意制造本不存在的困难吗?是用笨拙技法拍出的有一点社会意义的故事,仅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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