剧情介绍

  伊内斯,胡斯托,Gerardo是1970年代智利的右翼激进分子,但是伊内斯,胡斯托现在成为了受人尊敬的商人,而Gerardo挥之不去的政治信念可能暴露三人共同的过去。

评论:

  • 博嘉 2小时前 :

    前聚后虚,前虚后聚,前聚后虚。

  • 回初柳 0小时前 :

    服化道奖基本拿了,想说妮可还是个好演员,换了眉毛的妮可美太多。种族➕女性的主题实在,太像看国内红色电影——有原罪

  • 家运 3小时前 :

    请问没看过 I Love Lucy 的观众是不配看这部电影吗?没有背景交代,没有逻辑连贯性,密集台词变得几乎不可理解,像一抔接一抔的砂石砸向观众。两位主演同样无法与角色契合:中年发福身材粗壮的哈维尔·巴登极其勉强地表演着角色的过人魅力;而妮可·基德曼脸部过分饱满皱纹全无,已然做不出正常表情。每一个环节都糟透了。

  • 东郭晗昱 3小时前 :

    故事本身没有很吸引人的话这样穿插着讲就很容易让人走神 所幸妮可的表演很棒 让人很难移开视线 剧本本来让我觉得冗长了些且要素过多但震撼的结尾又让我觉得前面的许多铺垫是值得的 类型上跟今年劳模姐演的塔米菲撞车了 期待最后谁能拿下影后了

  • 实奇颖 9小时前 :

    在具有挑战性的选角以及各种妆造带来的有些“惊悚”的对比面前,Aaron Sorkin上手将故事从欢笑之下的貌合神离以及传奇剧集之外的暗面窥视之外,拓宽为一幅关于电视文化以及剧史的多彩画卷。编剧室里对峙的作者们还有在性别交锋下被湮没与发现的声量,麦卡锡主义风暴,不同传媒形式的盛衰与时间变化…THE SHOW MUST GO ON. 它所营造的气质以及创造的视角足够有趣、引人入胜;也更能隆重地揭晓《我爱露西》本身的意义与符号性的出现。即使六十多年之后,这部剧依然为大多数人深爱着,敬仰着- -台前幕后的种种,早已注定了这部作品的不凡;笑声回荡的上空,亦是传奇将至的讯号。【Alia Shawkat!❥(^_-)】

  • 丽彤 0小时前 :

    剧作上依然有趣。但总有种索金个人风格中过于重复的东西萦绕在电影中,让影片缺少了些新意。

  • 文诗蕊 1小时前 :

    Nicole Kidman does not resemble to Lucille Ball at all.

  • 敏尔柳 8小时前 :

    Nicole Kidman永远不能被忽视~

  • 仉平心 4小时前 :

    因为在比尔布莱森的书里看到我爱露西的相关,所以来看这部电影。说实话,比较糟糕。首先是这部剧的妆发,根本看不出女主各个时间点的区别,把各个时间段穿插着放在电影里更是雪上加霜,我只能根据剧情猜一猜这个片段可能是在哪个时间段。其次就是剧情拍的很混乱,我不知道这个电影想表达露西的什么?几个插入的访谈老头老太太的片段我也不懂意义是啥。不过里面很多点倒是跟书里对上了——当时美国人对这部剧的狂热、对性的避讳、对共产主义的恐慌。很有意思。

  • 惠瑶 3小时前 :

    内容确实有些过满,但剥洋葱式的繁复结构意外地凑效。

  • 承一嘉 6小时前 :

    這是在曾經觀看過無數次《我愛露西》歡笑的回憶裡最好的精神安慰。

  • 俎星海 7小时前 :

    女性主义表达浅薄得像最后塞进去的贴片广告。

  • 云枫 7小时前 :

    前聚后虚,前虚后聚,前聚后虚。

  • 关凌文 8小时前 :

    论直男学会辨别口红色号的重要性。Aaron Sorkin给出了一如既往的高手对话,人物和戏都在对话的机锋中

  • 卫云峰 3小时前 :

    看了《里卡多一家》后,算是把第94届奥斯卡奖获得演员(男主、女主、男配、女配)提名电影都给看了。五部最佳女主角提名电影里个人最不喜欢的应该是《塔米·菲的眼睛》,而五部最佳男主角提名电影里个人观感最差的应该就是这部《里卡多一家》。

  • 俊婷 0小时前 :

    Nicole Kidman 的脸到底是怎么了?一度以为她为了接近原型而化了特效妆

  • 年湛芳 9小时前 :

    中规中矩的传记片,今年的奥斯卡提名电影里,完成度算是比较好的了。

  • 壤驷凌蝶 6小时前 :

    任何关于好莱坞黄金年代的东西真的都很有魅力。一开始被群戏的多角快速对话震惊,然后就发现原来是Aaron sorkin写的。

  • 文运凡 6小时前 :

    非常好,尤其对比同样的关塔那摩题材(所以加一星,应该算7.5),终于涉及酷刑(或者杀人)对人的彻底毁灭,不仅是被折磨者,折磨者察觉到自己的身份和行为后,同样也会被摧毁。酗酒自杀和日复一日的赌博都是同样的行尸走肉,除非他将责任推给不可抗力,但这同样也是个人灵魂的毁灭。要说什么不满的话,和解没有呈现出足够的力量,除非强调黑皮肤的意义。另外,不知为何让我想起《在巴比伦》,但巴比伦美得纯粹,这里被灯光点亮的城市论画面而言太丑了,只要想到这一片紫红灯光就头皮发麻,但又电影意义上的很美,奇怪的感觉。当然眩晕的灯是美的。能找到让这种灯光呈现出美的方式,应该归功于导演和摄影的能力。

  • 司徒芷蕾 6小时前 :

    同为传记片,起码比塔米菲好得多,不管是摄影还是服化道都很用心,妮可穿着白色西装脖子上戴一朵玫瑰花的造型太惊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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